一是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二是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三是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等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202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是第五届全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宣传月,本次防非宣传月主题为“抵制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证券监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活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是非法机构。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具体有哪些形式?
一是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二是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三是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等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案例:警惕非法推荐股票陷阱
朱某接到某公司的推销电话,宣称只要告诉股票代码就可以预测个股未来几天走势,帮助投资者获得稳定收益。朱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加入了微信群。起初群里所谓的“老师”会对朱某提供的股票进行分析,获取朱某信任后开始推荐会员服务,称可获得股票买卖点实时提示服务,并会根据行情提供个股。在免费体验会员服务期间,朱某小有获利。“老师”便不停游说朱某购买更高级别的一对一会员服务。朱某认为不能错失独家牛股机会,便通过微信向不同的公司银行账户、个人微信或支付宝账户转账“会员费”。期间,朱某因有亏损产生怀疑,“老师”以朱某投资心理不成熟需要继续磨练、未严格按指示及时操作错过买卖时机等理由进行安抚,并展示了其他长期缴费会员大额盈利的微信截图。因此,朱某洗脑般的陆续缴纳“会员费”50余次,累计转账50万余元。一段时间后,朱某发现“老师”推荐购买的股票都没有按照预测上涨,反而产生大幅亏损。微信群内群友陆续反映类似情况后,所谓的老师解散了微信群。朱某此时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提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机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许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人员应当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前,可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查询相关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此外,在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要求向个人的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账户转账均属异常情况。在此提醒投资者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避免投资损失。